顧客服務

Customer Service

退稅說明

退稅事項說明

  • 辦理地點:購物中心1F服務台。
  • 申請對象:持下列證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,停留日數未達一百八十三天之旅客
    1. 非中華民國之護照 。
    2. 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。
    3. 旅行證。
    4. 入出境許可證。
    5. 臨時停留許可證 (註:僅限於國際機場、國際港口申辦退稅)
  • 金額條件:同日同店消費額逾新台幣2000元(含稅)。
  • 申請期間:購物當日之營業時間內。
  • 可退稅之特定貨物:指可隨旅行攜帶出境之應稅貨物。但下列貨物不包括在內:
    1. 因安全理由,不得攜帶上飛機或船舶之貨物。(如:易燃品類、高壓縮罐、腐蝕性物質、磁性物 質、毒性物料、爆藥、具防盜警鈴之公事包及小型手提箱 、強氧化劑、放射性物資或其他依國際空運協會規範之影 響飛航安全物品等貨物)。
    2. 不符機艙限制規定之貨物。
    3. 未隨行貨物。
    4. 在中華民國境內即已全部或部分使用之可消耗性貨物。
  • 需出示之資料:
    1. 當日消費之尚順開發發票
    2. 本人正本護照或出入境許可證
  • 退稅額:實價內含的5%稅款
  • 手續費:退稅款的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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